近日,陜西省人民政府正式頒布《陜西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17號),將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近年來,我國已在福建、首都圈和蘭州建設、運行了地震預警示范系統,逐步提供地震預警服務。“十三五”期間,“國家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工程”全面啟動實施,該項目將在陜西省內新建和改造預警臺站600多個,為陜西省內相關行業和社會公眾等提供地震預警服務。
《陜西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共三十一條,主要規范的內容包括地震預警系統的規劃建設、運行管理,地震預警信息的發布與響應、應急處置、保障措施、法律責任等方面。該辦法的頒布實施,對規范和保障陜西地震預警工作,充分發揮地震預警功效,科學減輕地震災害損失具有重要意義。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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