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西安市政府印發了關于《西安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版)》的通知,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級)四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并有擴散趨勢,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省份,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涉及多個省份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等事件。發生新發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并有擴散趨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傳染病重新流行。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并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等。
《方案》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可控性、嚴重性、影響范圍、持續時間、事件類別等情況,預警級別分為四級,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趨勢。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以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事件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方案》明確了幾項應急措施,如: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區域內的疫區范圍;經省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對本行政區域內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封鎖西安市,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干線交通的,報國務院決定。
疫情控制措施:當地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等緊急措施;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和設備。
對流動人口采取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采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張 端)
編輯: 大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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