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西安市政府召開限制養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會議。這是自該機構于7月26日恢復成立以來的第一次會議。會上明確各職能部門任務分工,并安排部署下階段重點工作。
重申各單位職責分工
根據《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規定,領導小組相關負責人在會上重申各單位的職責分工:
市公安機關是本市限制養犬工作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條例。區、縣公安機關負責本轄區內限制養犬的管理工作;
農業農村局負責犬只的檢疫免疫和無害化處理等相關管理工作;
市場監管局負責犬類經營活動的登記注冊和監管;
衛健委負責人患狂犬病疫情的防控和防治工作;
城管局負責查處因飼養、經營犬只而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做好限制養犬管理工作;
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本居住區限制養犬自治管理工作。
同時,部署下一階段的重點工作,將重點開展對犬只登記、免疫情況抽檢,對遛犬不拴犬繩、違規養犬等不文明行為進行整治,對流浪犬收治,對病(狂)犬無害化處理;對涉犬經營單位違規經營行為集中清理。堅持處罰和教育相結合,公安、城管將加大執法力度,特別是對飼養犬只傷人、擾民等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養犬人除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還應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養犬人的行政違法、刑事責任。
多渠道向社會廣征意見
會上還提到,將為重新修訂《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廣征意見。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自2012年2月1日正式施行以來,雖然為推動西安市限制養犬管理工作規范深入開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部分條款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要學習借鑒好的經驗和做法,將開展《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調研工作,建議人大予以修改,明確禁養犬的種類和養犬人的責任義務,明確有關法律責任,形成科學合理的分工,為城市養犬工作實施全覆蓋、全流程、閉環式管理提供法制保障。同時要結合實際情況,在完善立法基礎上,制定出臺便于操作、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
該領導小組將通過采取發送限制養犬公益性短信、向養犬人發放牽引繩的辦法,重新修訂《西安市重點限養區內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名錄》等具體舉措,逐步解決違法違規和不文明養犬行為產生的各類問題,引導全市市民自覺養成文明、依法養犬的習慣,全面推動西安限制養犬管理工作的健康、良性發展。
如果沒有收到公益短信者,也可撥打華商報新聞熱線88880000反映您對限制養犬意見和建議,我們會將您的寶貴意見和建議進行整理,并轉交給該領導小組。 華商報記者 苗巧穎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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