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山陽縣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穩中向好,進一步落實全縣村級污水處理站運維單位的主體責任,山陽縣環境分局在不斷探索的基礎上,采取“三招”切實提高了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監管能力,使污水處理站實現了“內強”和“外美”。
一是抓牢定期巡查工作。每一季度組織人力對全縣13個村級生活污水處理站從進出水的水量、顏色、氣味和污泥沉降比等方面,初步判斷污水站的基本運行狀況。同時按照運行管理要求,現場嚴格查看運維記錄填寫規范情況、站內綠植管護和環境衛生狀況,深剖細挖,多方面監督污水站的日常運行管理,將監管責任落到實處。
二是抓好水質監測工作。監測人員嚴格根據監測技術規范,每季度對污水處理站的進出水進行采樣,現場及時記錄采樣數據,并按照要求進行對水樣進行保存,并及時送到化學分析室,嚴格按照國家環境監測方法標準及規范進行監測,并出具分析結果。根據監測數據和巡查記錄深入剖析,全面掌握污水站的詳細運行狀況。
三是抓實問題整改工作。對在巡查中發現的問題,建立整改臺賬,現場明確整改事項和整改時限,要求運維企業加強整改,并對存在問題予以指導,在整改期限內不斷督促,切實傳導整改壓力。整改期限到后,實行“回頭看”,對存在問題一一核查,確保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站正常運行,達標排放。(記者 王斌 通訊員 張娟)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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