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
廣大網民朋友應以官方發布的權威信息為準
不發布、不轉發、不評論未經證實的信息
自覺做到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

為構筑清朗網絡空間,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蒲城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特通告如下:
一、網民應以官方發布的權威信息為準,不發布、不轉發、不評論未經證實的信息;對已發布、轉發或評論的不實信息要快速刪除;無法刪除的要及時澄清,主動消除不良社會影響,自覺做到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
二、發現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貼吧等平臺傳播的沒有正規來源的聊天截圖、視頻、音頻、文字等信息,要主動向公安等部門舉報。
三、尊重和保護個人隱私,不得通過網絡發布和傳播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信息,不得從事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的網絡非法活動。對違法侵害他人名譽、散布他人隱私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四、鼓勵廣大網民積極傳播正能量信息,廣泛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引導廣大人民群眾正確認識疫情,樹立信心,做好自我防護,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營造良好的網絡輿論環境。
五、對通過網絡發布、傳播虛假信息或謠言,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公安部門將依法依規堅決打擊,對相關網站、平臺和互聯網賬號進行依法處置,并嚴肅追究發布者、轉發者、管理者(群主)的相關法律責任。
在此提醒廣大網民,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互聯網信息傳播有法有規可循,任何人都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底線,樹立法治意識,增強辨別能力,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和社會秩序。
歡迎廣大網民和群眾投訴舉報網絡不實謠言信息。
舉報電話:110或者0913—7210110
蒲城縣公安局
2022年4月11日
昨日,渭南市華州區應疫辦發布通告
公布了群眾舉報相關細則
凡經核查屬實的
每次獎勵舉報人1000元

近期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為充分發動廣大群眾參加疫情防控的積極性,構建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的嚴密防線,持續鞏固我區疫情防控成果,現將群眾舉報相關細則通告如下:
1.舉報包括以下情況:一是近期從上海、吉林等疫情高流行省份及其他中高風險地區來返華州人員未主動報備的,二是按照疫情防控政策應該落實居家隔離但未第一時間落實的,三是居家隔離不規范、不嚴格的。
2.前兩種情形是指組織還不掌握的,第三種情形是指相關單位落實居家隔離措施的。
3.舉報獎勵只獎勵首次舉報者,對后來舉報者進行口頭鼓勵。
4.舉報電話要24小時值班,隨時接打電話,并做好詳細記錄,做好備案。
5.凡接到舉報電話,疫情辦要第一時間通知相關人員,立即啟動相關摸排、核查等程序。
6.凡經核查屬實的,每次獎勵舉報人1000元。
7.要做好舉報人和被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保密。
8.群眾舉報實現常態化,此辦法對今后一段時間內適用。
(舉報電話:0913-4711762)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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