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政協提案委調研組
近年來,隨著商洛新型城鎮化建設及“四城聯創”工作的深入推進,中心城區面積有序擴大,人口逐年增加,環境明顯改觀,功能日臻完善,市民生活質量穩步提高,幸福感、獲得感不斷增強。但是,受撤地設市遲、規劃起步晚等客觀因素的制約與影響,中心城區原有農貿市場,不管是規劃布點、整體建設,還是綜合服務、配套功能都明顯滯后于城市發展和市民生活需要。帶著對市民關心、委員關切和社會關注的這一民生問題的探索與思考,5月中旬以來,商洛市政協組織部分政協常委、委員,市級民主黨派、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商州區政府,采取市內調研、市外考察,委員議政、群眾發聲等方式深入扎實地開展了加強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專題協商工作,取得了預期成效,受到市民及社會各界點贊。
現狀和存在問題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和主管部門的科學指導下,商州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立足實際,統籌協調,克服困難,爭取支持,擔當負責地加快推進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建設,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為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從調研和市民反映來看,委員們認為,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建設管理中還存在“五個缺失”的問題:一是規劃缺失,建設布點不科學。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建設專項規劃還未制定出臺,已建成運營、在建將運營的農貿市場集中分布在城區東邊,通江路以西、龜山及楊峪河片區還未有正式農貿市場規劃,明顯不適應城區人口分布對綜合配套設施建設的現實需要;二是投入缺失,資金保障不給力。受財政支出壓力大影響,市、區兩級財政投入農貿市場建設的資金不多,企業出資、群眾自籌建設資金數量有限,支持保障農貿市場建設的資金來源少、渠道單一,掣肘了建設進程;三是功能缺失,配套設施不完善。受土地制約和市民購買生活習慣的影響,已建、在建農貿市場多數為改造提升,缺乏統一標準和規范,農貿市場周邊停車、垃圾和污水處理、衛生、安檢等配套服務設施不完善,場內場外臟亂差等影響市容和市民消費的負面現象客觀存在;四是監管缺失,人性化服務跟不上。農貿市場監管服務涉及市區城管、市場監管、住建、衛健、公安等多個部門,受條塊分割及部門職能職責的影響,監管的主體責任不清、投入力量不足,沒有形成合力。建成投用的農貿市場內部分攤位長期空置和群眾挑擔拉車沿街叫賣形成對比,有市無場、有場無市怪象存在;五是機制缺失,規范保障不到位。全市新的商業網點規劃尚未出臺,農貿市場統一領導和聯席會議機制未建立,農貿市場管理條例、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及資金配套支持辦法等規章未出臺,規劃建成的農貿市場被改變用途現象存在,從制度層面規范引導農貿市場建設管理運行不力。馬路市場、流動攤販、占道經營屢禁不絕,應對高鐵時代到來,推進商洛“四城聯創”工作任重而道遠。
意見和建議
委員認為,農貿小市場,民生大問題。加強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建設要堅持“統籌規劃、規范建設、嚴格管理、便民惠民”的目標要求,制定條例辦法,細化建設標準,落實獎補政策,促進健康運營。
一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要堅持把農貿市場建設作為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一把手工程”“菜籃子工程”,統籌組織,狠抓落實。建議成立分管市長任組長,商州區政府區長任副組長,市、區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加大對農貿市場建設管理中有關困難和問題的研究解決力度。進一步明確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建設牽頭部門和單位,嚴格落實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構建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常態化抓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
二要科學規劃,嚴格執行。要搶抓商洛高鐵建設的歷史機遇,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對照中省農貿市場建設標準和要求,加快制定出臺商洛市農貿市場建設專項規劃,確保與城市發展總體規劃有機融入、無縫對接。要根據轄區人口數量、服務半徑,合理規劃城西城南農貿市場、城鄉接合部大型農貿批發市場,確保規劃科學、布點合理。要結合實際,切實制定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建設近期目標、遠期規劃,確保規劃管實、管用、管長遠。對于新建居民小區,嚴格規劃配建標準化的農貿市場。對確實不具備規劃建設條件的,可采取規劃小型生鮮超市、社區菜店等方式靈活處理,彌補農貿市場建設和供應不足。
三要多元投資,加快建設。鑒于農貿市場建設公益性強,涉及民計民生和社會穩定,市、區政府應積極出臺優惠政策,在資金投入、市場發展用地、稅收、用水用電用氣、商品質量檢測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支持,降低市場運營成本,并積極引導增設相關配套服務設施,確保農貿市場周邊交通便捷順暢、環境整潔美觀。要因地制宜,加快探索制定商洛市農貿市場建設投資主體多元化政策,鼓勵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政府直接投資、產權回購或改造補貼等多種形式,解決農貿市場建設資金不足的困難和問題。同時,積極借助各大超市的優勢,在超市內設置一定攤位的果蔬及海鮮產品銷售區,更好地適應和滿足市民多元化的生活需求。對于已制定規劃但尚未開工的臨時閑置用地,可先建成臨時農貿市場,給予貧困群眾、搬遷戶及殘疾等特殊困難群體一定的攤位費減免,真正解決周邊群眾自產蔬菜等農產品“賣難”問題。
四要強化服務,嚴格管理。城區農貿市場人員密集、流動性大,涉及食品衛生安全、消防安全、行車安全,且經營業態豐富,經營者素質參差不齊,必須從強化服務入手,實施嚴格管理。要著力強化市場開辦單位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依法依規督促其全面履行市場消防、安全等管理職責,嚴把商品食品質量準入關,建立完善經營戶不良行為記錄、公示和懲罰制度,打擊欺行霸市行為,營造公平競爭、清潔衛生、安全可靠的消費環境。要加強監督管理,堅決杜絕馬路市場,減少空殼市場,提升農貿市場經營戶的入駐率和利用率。對規劃建成的農貿市場嚴禁擅自拆除,未經批準嚴禁私自改變用途。借鑒外地經驗,為方便市民買菜和城區周邊群眾自產蔬菜出售,可在城區大型住宅小區、背街小巷和人口居住密集地段設立臨時蔬菜市場,落實保潔、質檢等監管力量,在保證安全衛生和不影響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允許附近菜農和蔬菜經營戶出售交易蔬菜等農產品,確保群眾自產新鮮蔬菜賣有場所,銷有渠道,收有保障,無后顧之憂。
五要健全機制,增進保障。進一步理順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建設管理體制,夯實以區為主、市區相關部門合力抓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工作機制。因地制宜,學習借鑒兄弟省市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工作先進經驗,加快研究制定商洛市商業網點規劃、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農貿市場建設管理資金支持辦法等農貿市場建設和運營管理相關配套政策,不斷優化建設布局,細化標準辦法,強化監督管理,規范引領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建設穩步健康發展。探索建立農貿市場現代化數據信息管理平臺,通過報刊、網絡等新媒體大力宣傳農貿市場建設管理法規,不斷增強市民對加強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積極教育引導經營者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農貿市場管理制度,誠實守信、合法經營、文明服務。切實通過市區共建和劃行歸市,合理有序、建設開發中心城區農貿市場,逐步形成大、中、小市場相結合,功能齊全、布局合理的城區農貿市場體系,更好保障和滿足市民對過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需求。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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