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青年說丨涉及網約車、公用電梯……2025年“法規體檢”發現糾正這些問題
12月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關于2025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在備案審查這一“法規體檢”機制的監督推動下,一批“問題法規”被監督糾正。
【這些不合理規定被糾正】
機動輪椅車是部分殘障人士的重要出行代步工具。在一些地方,機動輪椅車本應帶來便利,卻在登記時遇到了“門檻”。
有的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規定,辦理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登記,應當具有本市常住戶籍。有關方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提出意見,認為這一規定不符合憲法關于“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規定精神,也不符合殘疾人保障法關于“殘疾人的公民權利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規定精神。
法工委審查認為,辦理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登記應當具有本市常住戶籍的規定,在特定問題上形成了不必要的差別性待遇,屬于不合理限制性規定。在法工委的督促下,制定機關同意對相關規定盡快作出修改。
對于“問題法規”中的不合理的限制和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審查后及時督促調整。有的地方性法規規定,有關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的電梯應當投保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法工委審查認為,這一法規將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的電梯投保納入強制保險范圍,超出了上位法規定范圍增加相關義務。經溝通,制定機關已同意盡快作出修改。
另一個案例中,有的地方性法規規定可能造成通過地方立法把地方推薦性標準變為強制性標準。法工委提示制定機關結合標準化法有關規定做好宣傳解讀,注意把握好執行好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這些影響群眾利益的問題被解決】
有的地方政府規范性文件規定,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應當符合車輛初次注冊登記時的實際購置總價不低于12萬元的條件。有公民對該規定提出審查建議。
對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設置價格準入條件,就等于排除了部分價格低于12萬元但符合安全性能、服務品質的車輛車主平等參與市場活動、平等從事相關勞動的權利。法工委審查認為,這一規定屬于國務院《公平競爭審查條例》規定的設置不合理市場準入的情形。最終,在法工委與有關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這一不合理的文件被糾正。
寒窗苦讀多年,如果因答辯有關規定設置不合理而前功盡棄,實在可惜。有關法規規定,博士學位論文答辯不合格的,經論文答辯委員會同意,可在兩年內修改論文,重新答辯一次。
有公民對此提出審查建議,認為重新答辯不應限于一次。法工委審查認為,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學位法規定“學位論文答辯或者實踐成果答辯未通過的,經答辯委員會同意,可以在規定期限內修改,重新申請答辯”,并未對重新答辯的期限、次數作出規定,重新答辯一次的規定現在看來屬于超出法律規定的限制。在法工委的建議下,制定機關擬廢止該法規。
【這些問題被“追根溯源”】
近年來,有公民多次對有的省級法院有關規范性文件提出審查建議。法工委梳理發現,從2018年至2024年,法工委與有關方面已共同督促糾正6件該法院制定的存在合法性問題的文件。
經過法工委與有關方面共同督促,該省級法院對所有191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將此前被糾正的6件文件明文予以廢止。最高人民法院還督促指導其他省級法院做好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切實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梳理近幾年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備案審查工作有關報告和案例,小區物業管理是地方性法規問題高發領域。如何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隱患?一些地方和公民、組織等提出,希望盡快修訂《物業管理條例》。
法工委認為,近年來黨中央對包括物業服務管理在內的基層治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民法典對物業服務合同及相關問題作出了規定,有關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應當及時進行修訂完善,有效解決物業糾紛,提升居民生活品質,創造良好居住環境。經過溝通,有關方面正在抓緊推進《物業管理條例》修訂工作。
一年一度的“法規體檢”報告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備案審查工作的縮影。法工委介紹,將完善備案審查制度機制,研究論證制定備案審查專門法律,拓展人大備案審查范圍,強化審查糾錯功能。可以期待,糾錯功能和延伸功效日益顯著的備案審查制度,將更好保護你我權益。
記者:劉碩、任沁沁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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