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記者從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0場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為進一步阻斷疫情傳播,降低疫情擴散風險,鞏固防疫成果,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在嚴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九版方案、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二十條措施基礎上,擬在榆林市中心城區認定一批“無疫街道(鄉鎮)、社區(村組)、小區(巷道)”,目的是充分調動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發揮人民群眾在疫情防控中的主體作用,用最短時間在中心城區實現“動態清零”。

據市委政研室改革協調科科長張博介紹,此次認定“無疫街道(鄉鎮)、社區(村組)、小區(巷道)”的范圍主要是在榆林市中心城區各街道、涉疫鄉鎮及其所轄社區(村組)、小區(巷道)。具體要求是:一要形成內外聯動機制。無疫區外部,由所在街道(鄉鎮)統籌,做好物資保障供應、病人救護、核酸檢測等工作;無疫區內部,以“五級五長”和下沉干部為骨干(成熟小區可吸收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等力量),廣泛宣傳、引導、組織、發動群眾參與疫情防控,做好消殺消毒、后勤保障、安全保衛和各項管理工作,形成內外聯動、分工明確、群防群控的良好態勢。二是病例保持清零狀態。所轄區域5天內未發現新增感染者,保持“無輸入、無混管、無密接、無陽性活動軌跡”的“四無”狀態。三是隔離措施落實到位,盡量減少人員內外流動。四是環境清潔消毒規范。生活垃圾和醫療廢棄物臨時收集點設置規范,能夠做到分類處置、“日產日清”,重點場所、重點部位定期消殺,保持環境清潔衛生。五是服務保障有力有序。全面掌握轄區內空巢獨居老年人、困境兒童、孕產婦、基礎病患者等重點人員底數,動態滿足居民日常生活和就醫需求,做好轄區水電氣暖訊保障維修。六是個人健康主體責任落實。居(村)民能夠嚴格落實個人健康主體責任,嚴格遵守各項防疫要求。(記者 許鵬)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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