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記者 馬相
看病就醫后,醫保結算單上的各類專業術語常讓不少參保人困惑不已。為幫助市民明晰醫保報銷邏輯,讓每一筆醫療支出都明明白白,近日,記者采訪西安市醫療保障局工作人員,梳理了“醫保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個人自費與個人自付”“個人賬戶家庭共濟與親情賬戶”3組概念,詳解其內涵與使用場景。
醫保統籌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參保人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堪稱醫保報銷的“主力軍”。其使用場景包括住院、門診特定病種、普通門診等醫療費用報銷,以及其他符合規定的醫療支出,直接減輕參保人就醫經濟負擔。
而醫保個人賬戶則聚焦個人負擔部分,賬戶余額可用于支付定點藥店購藥、門診看病費用以及統籌基金報銷后需個人承擔的費用,靈活補充醫療支出需求。
很多參保人容易混淆“個人自費”與“個人自付”,二者核心區別在于費用是否在醫保目錄范圍內。個人自費是指醫保目錄外的藥品、項目費用,需由患者全額支付;個人自付則是醫保目錄內的費用,包括起付線以下金額、乙類藥品先行自付部分、按比例自付金額、封頂線以上費用及目錄內超限價部分等,需參保人自行承擔。
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是指參保職工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員,經授權后可使用參保人個人賬戶余額,支付自身的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及就醫購藥產生的個人負擔費用。申請需滿足兩個條件:創建者為職工醫保參保人,共濟成員為其父母、配偶、子女等近親屬且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親情賬戶則是綁定在醫保賬戶上的家庭成員子賬戶,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即可添加,支持監護人代家屬出示醫保電子憑證,用于掛號、買藥、結算,且不限參保地。需注意的是,僅綁定親情賬戶無法共用個人賬戶資金,需額外辦理個人賬戶家庭共濟手續方可實現資金互通。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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