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弘揚正氣,進一步在全社會倡導見義勇為精神,12月15日,市政府發布關于授予李靜毅等10人西安市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稱號的決定。
決定指出,近年來,在全市深入推進平安西安、法治西安建設進程中,涌現出一批見義勇為先進典型。他們在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的危急關頭,臨危不懼、挺身而出,用果敢行動乃至寶貴生命深刻詮釋了新時代西安市民的浩然正氣與責任擔當,在全社會引起了強烈反響。
根據《陜西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等相關規定,市人民政府決定:追授因見義勇為犧牲的李靜毅、王永強、王天元等3人“西安市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稱號;授予李文吉、韓振啟、彭志龍、李順平、張家赫、張望、李航等7人“西安市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稱號。分別頒發榮譽證書,按規定給予獎金。
決定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將弘揚見義勇為精神作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完善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障機制,落實醫療救助、就業扶持、子女教育等優待政策,維護保障見義勇為人員合法權益。同時號召,全市廣大干部群眾要以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為榜樣,學習他們舍己為人、無私奉獻的高尚品格,學習他們臨危不懼、匡扶正義的英雄氣概,自覺將榜樣力量轉化為擔當奉獻、服務社會的實際行動,在全市形成向上向善、尊重英雄、弘揚正氣的濃厚氛圍,為創新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西安實踐匯聚強大正能量。
記者 文艷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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