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監督工作現場

西安市人民監督員業務培訓

???????組織監督員到廉潔教育基地學習參觀

監督員參加市檢察院組織的舉報日活動

監督員專項業務培訓
□原登榮 劉菁
被選聘為人民監督員之初,西安市人大代表、陜西錦翔飯莊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陶錦翔心里一直犯嘀咕:“我們又不是司法專業人士,普通群眾的話檢察院可能不會采納,讓我們加入人民監督員隊伍,能夠起到作用嗎?”
直到他在西安市檢察院參加了一起“應當立案而不立案”情形的監督評議后,他才徹底打消疑慮:“通過參加這次監督,我真切地感受到人民監督員說話有份量,檢察機關也能被監督。”
1月21日,西安市司法局局長張華俊接受采訪時表示,人民監督員監督評議案件機制,是規范檢察機關司法行為、增強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舉措。“2015年起,西安市開啟人民監督員監督評議案件制度改革,嚴格篩選組建人民監督員隊伍,加強對檢察機關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工作中的全面監督,提高了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已日漸成為維護司法公正的‘第三只眼’。”
據了解,目前西安市共有人民監督員121人,2018年監督不起訴案件18案44人,撤銷案件5案6人。自2015年監督員制度改革以來,截至目前共有5起案件在人民監督員評議時不同意檢察機關的不起訴意見,經認真研究人民監督員意見,檢察院采納了其中3起案件的意見,對犯罪嫌疑人提起了公訴。
敢為人先西安深化推進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
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切實防止和糾正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工作中執法不公的問題,傾聽人民意見、接受人民監督,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并經中央同意,從2003年9月起開展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
2016年7月,司法部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關于人民監督員監督工作的規定》。
根據規定,人民監督員認為檢察機關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實施監督:應當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羈押或者延長羈押期限決定違法的;采取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強制措施違法的;違法搜查、查封、扣押、凍結或者違法處理查封、扣押、凍結財物的;阻礙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應當退還取保候審保證金而不退還的;應當給予刑事賠償而不依法予以賠償的;檢察人員在辦案中有徇私舞弊、貪贓枉法、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等違法違紀情況的;擬撤銷案件的;擬不起訴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決定的。
簡單來說,檢察院在辦理職務犯罪案件時,辦案程序合法不合法、證據完整不完整,有沒有人違規搞“小動作”,這些全由人民監督員直接監督。
可以說,能夠讓人民“監督監督者”的人民監督員制度是我國司法實踐探索完善的一項重要制度,是人民檢察院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的一種外部監督制度,對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然而,這一機制在實踐中,也漸漸產生了不同的聲音。
“監督員是哪些人?監督了哪些事?檢察院自己選監督員,再來監督自己,是否真的能夠起到作用?這些問題的確引起過討論。”西安市人民檢察院研究室主任申貴珍客觀指出問題所在。
她認為,從群眾角度看,內部監督可能會使監督質量無法得到保障,而從檢察官的角度來說也有委屈,檢察官依照法律流程辛苦辦案,案件質量經得起監督員的監督,但卻未必能夠得到社會層面的理解。
為讓司法在陽光下運行,監督流程更加公開,監督力度更加強化,一場關于人民監督員制度的改革勢在必行。在全國各大城市中,西安率先找準發力點,邁出探索創新的第一步。
2015年,根據陜西省司法廳、陜西省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的相關部署,西安市司法局與西安市人民檢察院聯合制定了《西安市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在西安市司法局門戶網站上發布人民監督員選任公告,首次對人民監督員的名額、選任條件、推薦期限、程序、任職期限、報名方式等予以明確。
選人容易,選對人卻很難。《方案》結合西安市各區縣人口、地域等實際,按照100000:1的比例,確保各區縣人民監督員不少于3人。在對全市參加報名的280人進行了資格審查和組織考察之后,經向社會公示,最終篩選確定了115名人民監督員。2017年,西安市戶籍政策改革后全市人口數量大幅度增加,市司法局及時對人民監督員數量進行動態調整,目前全市選任的121名人民監督員中,不僅有來自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的人員,也有不少人擔任著市、區、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本科學歷、碩士學歷、博士學歷等不同學歷的監督員各占一定比例,確保了人民監督員隊伍的代表性、專業性、廣泛性和權威性。
與此同時,西安市司法局還建立了人民監督員宣誓制度、培訓制度、考核辦法和獎懲辦法,協商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建立了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西安市財政局將人民監督員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落實人民監督員專項經費。
記者了解到,西安市司法局堅持每年組織全市人民監督員至少參與2次專項業務培訓,還邀請外省專家學者授課,讓來自不同行業、不同單位、不同轄區的監督員,都有機會涉獵新領域和新知識。為規范監督員課程培訓內容,還專門邀請法學相關專家和學者進行法律法規專題授課,邀請市檢察院一線辦案檢察官、專職檢委會委員等,針對監督類相關內容結合實際進行講解。
張華俊表示:“人民監督員制度的廣泛開展,讓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的渠道得以進一步拓寬,充分保障了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推進了人民監督法制化,也提高了檢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積極發聲人民監督員監督評議不走過場
2017年,犯罪嫌疑人簡某、王某,原系西安市某縣某村集體干部,利用其職務便利,先后在新農村建設工程中,利用村內道路改擴建之際,在申請政府道路財政補貼等事項中,通過行賄相關人員謀取不正當利益。
根據相關規定,案件啟動人民監督員監督程序,西安市司法局指派陶錦翔等三名監督員依法履行案件監督職責。
“簡某、王某兩人因涉嫌行賄罪,被西安市某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立案偵查,偵查終結后移送審查起訴,該區檢察院建議對簡、王兩人作犯罪情節輕微擬不起訴處理。”在監督評議會現場,陶錦翔和其余兩位人民監督員經過認真細致評判,一致認為某區檢察院的不起訴理由不成立。
陶錦翔表示,簡某、王某兩人系村干部,在組織新農村建設的民生工程中,利用職務之便,意圖謀取私利并行賄有關國家工作人員,造成惡劣影響,建議對簡某、王某兩人提起公訴。
某區人民檢察院在收到監督員案件評議意見后,經研究決定,采納人民監督員的評議意見,依法對簡、王兩人提起公訴。
“真的嗎?看來我們人民監督員在確保司法公正性上作用很顯著啊!”收到某區檢察院回復消息后的陶錦翔激動不已。他說,自己的意見和建議能被檢察機關采納,是作為人民監督員的最大榮耀,也更堅定了自己今后踏實履職、維護司法公正的決心。
不擺設、不敷衍、不走過場、敢于建言和發聲、積極參與、勇于監督,這是西安人民監督員履職3年來的共同特點。
西安市灞橋區政協委員、致公黨西安市委委員、參政議政工委主任、西安市人民監督員程遠,在參加西安市司法局相關培訓的同時,堅持自學相關法律。在他看來,人民監督員監督檢察機關辦案的基礎,在于自身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和掌握,“所以我們必須注重自身法律知識培養,爭取做履職中的‘專家’。”
在對案件進行監督評議時,程遠總會隨身攜帶一臺平板電腦。用他的話說:“對于一些我理解上模棱兩可的法條,我可以現場查閱,最大限度做到專業、不出錯。”
2015年,程遠負責監督評議一起受賄案件,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王某作為某公立醫院領導,利用其擔任職務便利,先后多次收受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給付的回扣款,該區檢察院認為犯罪情節輕微,建議對王某擬作不起訴處理。
“在聽取辦案主檢察官案情匯報并查閱案卷后,我們幾位人民監督員卻不這么看,醫療回扣一直是廣大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腐敗問題,而且王某收取回扣的數額也不符合法律中犯罪情節輕微的情況,我們經集體評議后建議對王某受賄案提起公訴。”他說。
某區人民檢察院在收到監督員案件評議意見后,經研究決定,采納人民監督員的評議意見,依法對王某提起公訴。王某經某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10萬元,違法所得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在程遠看來,人民監督員是人民賦予他們的權力和職責,每次監督評議都要站在人民立場,在充分傾聽民意的基礎上,學習、找準相關法律依據,才具備和經辦部門協商監督的底氣,有底氣了,人民監督員的作用才能充分發揮。
談及今后的履職方向,他堅定地說:“人民監督員要改變被動監督狀態,更應向主動監督轉變,我想把自己的郵箱和微博告知社會,方便群眾投訴相關監督事項,相信在大家的努力下,可以最大限度維護司法公正。”
據了解,在案件監督過程中,西安市司法局負責做好后勤保障、經費保障和溝通協調工作,動態跟蹤、及時掌握人民監督員履職情況。
為保證司法公正,西安市司法局一邊組織人民監督員參與司法監督,一邊健全完善了人民監督員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履職保障等多項制度,與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共同建立了人民監督員信息庫,實現資源共享。
在選派監督人員規范上,西安市司法局接到檢察院案件監督評議告知單后,立即啟動人民監督員選派程序,結合人員經驗、專業背景等因素,從信息庫中隨機抽選3名(案件重大疑難可抽取5名)人民監督員組成監督小組,參加案件監督評議,填寫指派單寄送至提請單位,同步通知人民監督員提前做好監督評議準備工作。
西安市司法局人民監督員管理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介紹,監督小組評議現場推選經驗豐富的人民監督員擔任組長,先由案件承辦檢察官匯報案件基本情況,人民監督員需要仔細查閱案卷材料,圍繞擬做不起訴決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據,從不同角度和承辦檢察官交流探討。如果監督員對某個案件證據、情節有疑慮,由承辦檢察官逐一回答。在了解案件全部情況后,人民監督員可根據自身對案件案情的綜合考量,經過獨立閉門監督評議后,決定是否同意檢察機關針對某位嫌疑人的擬不起訴決定并出具書面評議意見。
該工作人員進一步表示:“若監督小組不同意檢察機關相關意見,承辦檢察官會按程序將監督評議的結果上報,如檢察院采納監督小組建議,將按程序對相關嫌疑人做出起訴處理,若不采納則需向監督員及時反饋。監督員有權力對此再次提出復議,檢察院應在收到復議請求三十日內,組織案件復議,并將最終結果告知監督員”。
截至目前,全市121名人民監督員已對103件案件、178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監督工作,受邀參加申訴案件公開答復和聽證會等各類活動20余次。
監督員們說:“我們在監督中不僅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養,也通過參與監督工作警示我們自己和身邊的人,整個監督的過程就是自我教育與成長的過程。”
探索創新人民監督員實現高效便捷履職
“您好,是人民監督員辦公室嗎?我是西安市人民監督員,昨天收到參加案件評議的通知,但時間、地點沒記住,能再告訴我一遍嗎?”
“沒關系,評議工作的時間、地點等相關要求都已經通過‘西安人民監督’APP發送通知給您,您打開APP就可以查詢本案的基本案情和評議工作相關細節,請您按照通知做好準備工作。”
以上為西安市司法局人民監督員工作辦公室與人民監督員的一段對話。為落實改革舉措,將移動互聯技術引入司法行政工作,保證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提質增效,西安市司法局在充分調研基礎上,開發了“西安人民監督”APP,為西安市人民監督工作搭建了一個開放式與封閉安全性共存的可擴展平臺。
目前,西安市與人民監督有關的工作已經全部納入該軟件,只要在手機上點擊操作,就可實現對人民監督員工作的全面管理、實時存檔、同步公開。
“每次參與監督工作的人員名單都不相同,無需人工擬定,軟件可以在人民監督員名單庫中隨機選取,還可以自動屏蔽案件管轄及發生區域內的監督員,實現跨區選人,有助于提高監督效率。”西安市人民監督員程遠打開自己的手機,一邊操作一邊向記者介紹。
打開“西安人民監督”APP,人們可以通過公示內容清晰地看到目前西安所有人民監督員的基本情況資料。如果有群眾認為某一起案件需要外部力量介入監督,可以通過手機APP直接聯系到監督員申請監督或控告舉報。司法局、檢察院的工作信息可在APP中及時發布,監督員可以隨時查看并反饋,實現了隨機抽選、即時通知、監督員工作一鍵簽到等功能,使人民監督員管理系統更加高效、科學和便捷。
據了解,“西安人民監督”APP也是目前全國各省市中研發最早、功能最全的人民監督工作移動終端系統。去年10月,司法部在安徽省合肥市舉行的全國人民監督業務系統培訓會上,特邀西安市司法局對“西安人民監督”APP的研發、應用作了先進經驗介紹。天津市、廣州市、南京市等兄弟城市先后到西安調研、交流了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工作。
西安市司法局黨組書記趙夏表示:“實行人民監督員制度,體現了司法為民的理念,拓寬了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的途徑,體現了對人民負責、對法律負責的根本要求,增強了司法公信力和監督剛性,促進了執法規范性,切實提高了辦案質量和執法水平,從嚴把好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為防止司法腐敗、實現公平與正義提供了新途徑,有力促進了檢察機關執法活動的規范化。”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在探索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的“西安亮點”基礎上,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在檢察院職務犯罪案件偵查工作移交監察委后,西安市司法局、西安市人民檢察院還將繼續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工作,充分發揮監督員隊伍在新領域、新職責中的重要作用,積極加快推進智慧化、信息化建設,更加科學高效地推進人民監督員工作取得實效。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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