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夢捷
檢察業務“大管理”格局中,案件管理部門作為業務樞紐,其“專門管理”貫穿案件辦理始終,通過高質效的監管實現“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目標。為提高管理效能,案件管理部門應樹立典型案例培育意識,挖掘典型案例是實現“以案為鑒,以管促優”的關鍵環節。
一、勤耕日常事務,厚積案例底蘊
(一)以事中監督為抓手,深挖事務性工作典型經驗
流程監控作為“案件管理”的抓手,其案例應突出案件管理部門規范有序地開展監控,聚焦司法辦案流程不規范、不完備、不及時等問題,以流程監控為核心,選取重大違法辦案問題、類案辦理不規范問題和案件管理部門專項監控的案件等,兼顧案件受理、案卡審核、內部法律監督線索移送等其他案件管理職能,例如流程監控發現“有案不立”“漏捕、漏訴”等內部法律監督線索成案的案件。
(二)以事后監督為抓手,凸顯案件管理效能
案件質量評查作為“質量管理”的抓手之一,其案例既集中展示案件管理監督成效,也起到經驗學習、剖析反思的作用。案件質量評查典型案例有三個特點:一是突出典型性,二是堅持問題導向,三是注重結果轉化。典型案件的選取多元化,既可以是評查活動中重點關注的案件,也可以是智慧檢務運用效果顯著的案件。
(三)以外部監督為延伸,展示檢察辦案風采
自覺接受外部監督是“質量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案例重點選取在釋法說理、矛盾化解、價值引領方面取得較好效果,且具有典型示范意義的人民監督員監督、檢察聽證案件,同時結合重點工作會議、檢察開放日、“雙進”等專項工作。案例培育階段需保障監督過程完整、合法,動態跟蹤意見建議采納反饋情況,及時固定案例素材,實現監督效能與案例價值的雙重提升。
二、拓展監管路徑,盤活工作資源
(一)充分利用內部資源
一是深度挖掘案件信息和數據資源。案件管理部門以此為典型案例培育提供精準的素材支撐和研判依據,通過“挖掘-研判-孵化”全鏈條機制,形成反映高水平能動履職的案例精品。二是定向檢索指導性案例與期刊文獻。挖掘案例時優先檢索現行有效的指導性案例和《檢察業務管理指導與參考》,還可借助中國司法案例網、中國裁判文書網、法信等平臺整合優質案例資源,提升挖掘典型案例的意識和能力。
(二)將外部反饋化為己用
一是重視群眾觀點轉化運用。常態化收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群眾代表的意見建議,重點選取反映司法需求、體現監督實效的意見建議,構建“意見-案例-故事”傳播鏈,關注監督意見推動工作創新、制度健全的案件。二是提煉輿情案件司法價值。挖掘具備“法律爭議焦點明確”“社會關注度高”“檢察機關履職充分”“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等特點的案件,經規范化處理后,形成兼具司法示范價值和法治宣傳效果的典型案例。
三、明確篩選標準,找準寫作標的
根據《最高檢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選取已發生法律效力、程序合法、“三個效果”統一的案件作為案例,在保證基礎條件的前提下,重點挖掘有以下特性的案例:
(一)具有代表性
選取能體現案件管理工作的核心職能和創新實踐的案例,例如反映體現管理流程優化、質量管控創新,運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改進案件管理和質量管理方式、提升案件管理效能等案例。
(二)具有示范價值
能夠提供可借鑒的經驗或做法,推動案件管理工作規范化、專業化、科學化發展。例如對同類型案件提供標準化操作流程,對法律適用有爭議性的案件的監管做法,或推動案件管理專業化建設的創新方法等。
(三)具有教育意義
典型案例對內能夠正向引導檢察干警,幫助其提高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對外能夠通過個案監管促進類案規范和社會治理。因此,選取的案例可以是成功經驗的展示,也可以是失敗教訓的總結。
(作者單位:漢臺區人民檢察院)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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