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郭旭
9月29日,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對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并正式頒布施行的《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行深入解讀。這是我省哲學社會科學領域首部地方性法規,填補了我省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立法空白,對于鞏固文化大省優勢、加快建設文化強省具有重要意義。
堅持務實原則 填補立法空白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雅麗介紹,《條例》堅持“務實、管用、簡潔”的原則,不設“章”,共三十一條,總體分為五個部分。第一部分為立法宗旨、適用范圍和指導思想;第二部分為組織領導、機構職責和主體力量;第三部分為加強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的建設,促進哲學社會科學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具體事項;第四部分為保障、激勵和懲戒、處罰措施,第五部分為附則。
“《條例》是我省哲學社會科學領域首部地方性法規,填補了我省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立法空白,也是貫徹省委十四屆八次全會精神、加快文化強省建設的務實創新之舉,在我省哲學社會科學事業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必將推動我省哲學社會科學事業持續繁榮發展。”王雅麗表示。
聚焦體系建設 提升發展能級
《條例》在推動我省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建設方面有哪些促進作用?
王雅麗介紹,《條例》突出“發展”和“促進”兩個關鍵詞,體現在哲學社會科學事業各方面體制機制的完善,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和激勵保障體系等全方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條例》明確了省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領導小組是哲學社會科學工作的領導機構,要建立哲學社會科學專項工作機制,加強對哲學社會科學事業的領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將哲學社會科學促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相應的哲學社會科學發展資金投入和增長保障機制,相關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從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機構是哲學社會科學發展促進的主體力量。各級社科聯要在促進哲學社會科學發展中履行好職能、發揮好作用。
《條例》還賦予其制度化保障。明確了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學科建設,優化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學科設置和布局,推進一流學科、優勢學科和新文科建設,推動哲學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科學等交叉融合發展,加大對“絕學”、冷門學科的扶持力度,提升學科發展能力。
厚植文化底蘊 彰顯陜西特色
陜西作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集聚的大省,《條例》如何體現陜西特色?
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高紅霞介紹,《條例》第十四條對體現我省特色的研究進行了規定,明確哲學社會科學機構應當加強延安精神、照金精神、西遷精神等偉大精神闡釋研究。加強秦嶺文化、黃河文化、長城文化、關中文化、黃土文化、漢水文化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研究闡釋。開展陜甘革命根據地史、周秦漢隋唐文明、考古和文物保護、“一帶一路”等與陜西高質量發展密切相關的特色專題研究,形成具有陜西辨識度的原創性、標志性研究成果。
規范智庫建設 服務科學決策
《條例》對智庫建設作出規范,下一步如何落實這些規定?有哪些具體措施?
高紅霞介紹,近年來,我省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和戰略發展需求,支持建設40個左右我省急需、特色鮮明、制度創新、引領發展、具有國內一流水平的專業化高端智庫,形成定位明晰、規模適度、布局合理、功能互補的新型智庫體系。《條例》對智庫主管部門、新型智庫依托單位和新型智庫三個方面提出工作要求。要求智庫主管部門應當促進新型智庫建設,培育國家高端智庫和省級重點智庫;新型智庫依托單位應當健全智庫內部治理結構,加大投入,加強研究資源統籌,推動智庫實體化建設。新型智庫應當開展前瞻性、針對性、儲備性政策研究,主動對接決策部門。通過這些舉措促進我省智庫發揮好咨政作用,推動我省新型智庫特色化、差異化發展,為助力我省高質量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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