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為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促進全省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省民政廳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關于加強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
在依法登記審查環節,從嚴把好入口關。全面落實社會組織登記事先告知和捐資承諾等制度,引導發起人簽署事先告知書、捐資人簽署承諾書,從登記源頭明確非營利屬性。各級登記管理機關會同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建立健全會商、函詢、論證機制,在社會組織申請成立登記、變更登記、章程核準時,按照明確、清晰、聚焦主業的原則加強名稱審核、業務范圍審定,必要時可聽取利益相關方意見。
優化登記服務方面。加強服務大廳、服務窗口建設,制修訂行政許可事項辦事指南,通過流程優化再造,推進材料清單化,實現社會組織行政審批事項辦事時限、辦事指南、材料清單、材料樣式等省、市、縣三級統一。推進業務主管單位全面接入陜西省社會組織綜合管理服務系統,實現行政審批及日常業務“一網通辦”。
市場監管、民政等部門要引導社會組織規范收費,對于強制入會和強制收費、利用法定職責和行政機關委托或授權事項違規收費、通過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費、通過培訓或評價發證違規收費、只收費不服務等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建立健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將社會組織的重要人事變動、重要會議及活動、設立分支(代表)機構、大額資金收支、對外交往、接收或開展境外捐贈資助等事項納入報告范圍。進一步完善年檢工作制度,細化年檢審查標準。民政部門應公示社會組織年檢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對于年檢年報發現的問題,采用提醒敦促、約談負責人、發放整改文書、行政處罰等梯次監管工具督促整改;對長期不年檢、不活動的“僵尸組織”進行依法清理,實現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健全社會組織薪酬管理體系,民政部門、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根據社會組織的類型特點和發展需求組織實施培訓,3年內實現本地區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全覆蓋。社會組織新任負責人要在任職一年內參加教育培訓。
加強市、縣(區)、街道級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縣區級社會組織孵化重點培育服務“一老一小”照護、困難群體救助幫扶等貼近民生的社區社會組織。
記者 王嘉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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